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
时间:2026-09-30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特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债权情况
我公司根据(2022)浙01 民初 337号及(2022)浙民终1341 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统称为“生效裁判文书”)对债务人濮阳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贷款债权。截至2026年8月31日,经生效判决文书确认的债权总金额约4.81亿元(不含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其中本金金额为240,073,193.22元。债权附属担保权利如下:
- 共同还款:漯河市盛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 保证担保: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 抵押担保:对河南荣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郑州市中原区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对应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96396号和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96455号)享有优先受偿权;
- 抵押担保:对西安荣盛健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对应不动产权证号为陕(2018)临潼区不动产权第0000019号)享有优先受偿权;
- 质押担保:对河南荣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即河南荣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 质押担保:对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即西安荣盛健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 质押担保:对河南荣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即漯河市盛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处置方式
采取网络拍卖等公开交易方式进行债权转让
三、交易对象
本次债权转让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标的资产所涉及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标的资产所涉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1)-(4)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异议及咨询
我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受理该债权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郎明杰,联系电话:1860006163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公司纪律检查室):0571-86030790。
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该债权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