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金·鑫利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关于下调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公告

时间:2026-01-09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浙金·鑫利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关于调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成立的“浙金·鑫利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以及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自2026年1月12日(含)起,本信托计划开放申购的364天封闭期信托单位的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R0)拟由2.65%/2.60%/年

对于目前存续的364天封闭期信托单位,本封闭期内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R0)维持不变(以交易业务申请表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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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利2号信托计划关于下调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公告202601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