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金·鑫福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关于下调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公告

时间:2026-01-09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浙金·鑫福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关于调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成立的浙金·鑫福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以及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自2026年1月12日(含)起,本信托计划开放申购的182天封闭期信托单位的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R0)拟由2.45%/2.40%/年

对于目前存续的182天封闭期信托单位,本封闭期内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R0)维持不变(以交易业务申请表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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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


鑫福2号信托计划关于下调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公告202601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