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鑫1号信托计划关于下调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公告

时间:2025-03-21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成立的“浙金·富鑫1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以及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自2025年3月31日(含)起,本信托计划拟下调366天封闭期信托单位的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对于目前存续的366天封闭期信托单位,本封闭期内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维持不变。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富鑫1号信托计划关于下调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公告202503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