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鑫1号信托计划关于上调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的公告1202

时间:2024-11-26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加入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成立的“浙金·富鑫1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以及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自2024年12月2日(含)起,本信托计划拟上调366天封闭期信托单位的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对于目前存续的366天封闭期信托单位,本封闭期内浮动销售服务费计提基准维持不变。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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