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金信托落地浙江省首单破产重整服务信托

时间:2022-11-29

日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标志着由浙金信托担任受托人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以下简称“精功集团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正式成立生效,该服务信托系浙江省首单符合信托三分类新规的破产重整服务信托。

2019年9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合并重整案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2年6月,经公开遴选,浙金信托成为精功集团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受托人;2022年11月28日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引入了“重整投资+服务信托”的新模式,将核心资产进行重整的同时将剩余资产委托浙金信托设立浙金-精功集团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各债权人在获得现金清偿的基础上以信托受益权获得清偿。重整计划以信托利益分配的方式进行清偿,有利于提升企业破产重整的效率和清偿率,平衡多方利益诉求,化解该破产重整中的痛点难点,获得了绝大多数债权人的认可与支持。浙金信托强化科技赋能,将为该项目搭建了完整的数字化解决方案,通过与法院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完善了对委托人、债权人、受益人的全链路数字化管理,实现了对项目全生命周期、资产全过程处置的精细化数字化管控。

精功集团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是浙江省首单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也是浙金信托在特殊资产投资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取得的重要成果。浙金信托自2019年开始特殊资产投资业务的尝试,是行业内较早开展特殊资产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之一。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浙金信托形成了涵盖不良债权收购处置、法拍资产联合竞拍投资、破产重整联合投资、共益债投资、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等特殊资产信托业务体系,不仅可为破产企业或困境企业重整或债务重组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信托,还可根据破产企业的实际需求在未来重整投资阶段引进内外部资源进行整合,提供包括重整投资人的引进、重整投资配套资金支持、非核心资产处置建议等增值服务,能较好地保障债权人及重整企业的利益。

未来,浙金信托将继续坚持回归本源,深耕浙江,面向全国,持续深入对特殊资产行业的研究和实践,积极开拓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业务,以匠心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运营能力,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区域风险化解方面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