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金信托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二次集体学习
时间:2020-12-04
浙金信托党总支
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二次集体学习
2018年7月25日,浙金信托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二次集体学习,公司党总支书记余艳梅主持学习,公司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余艳梅书记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八八战略”实施15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和国贸集团《关于推进清廉国贸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就扎实做好新时代金融机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深入学习部署。
学习会上,公司党总支书记余艳梅、党总支委员刘伟、赵丹明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余艳梅书记在发言中指出,做好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要“心”中有党,绝对忠诚不含糊。做到不忘初心,永葆忠心,增强信心;二是要稳得住“神”,站稳立场不动摇 ,要有“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定力、眼力和毅力;三是要管得住“嘴”,发声亮剑不迟疑。严守纪律规矩,决不能口无遮拦,不该讲的话守口如瓶,该讲的要掷地有声、敢于亮剑。四是要责任在“肩”,担当有为不推脱。党总支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负管理责任,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做实。
党总支委员刘伟谈了要以思想辨别力、理论创新力、共识凝聚力和话语支配力四种能力建设为抓手,推动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党总支委员赵丹明谈到“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