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诚信 行稳致远——中国信托业2018投资者教育活动成功举办

时间:2018-11-14

      2018年1110日下午,由中国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和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导、中国信托业协会主办、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践行诚信 行稳致远——中国信托业2018投资者教育活动”在杭州举行。监管部门领导、行业协会领导、行业专家、投资者代表约120人受邀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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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信托业协会党委委员闫建东到会并作致辞。他介绍了此次活动的背景、意义,以及近些年协会在投资者教育方面所做的工作,他表示,投资者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就是投资者教育,这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任重道远。协会将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信托知识教育,全面提升信托投资者的金融素养,继续引领全行业严守信托精神和契约精神,推动信托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把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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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消保局、浙江银保监局筹备组、浙金信托等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并致辞,一致表示,信托作为一种财富保值增值方式,越来越受到投资者和市场的青睐。随着资管新规的发布,行业迎来统一的监管标准,资管产品净值化管理、打破刚兑等将成为市场常态。投资者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需要不断提升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将帮助投资者正确理解“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性投资理念,持续促进金融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诚信,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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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邀请了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殷醒民先生和中盛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佳律师做专题讲座,与投资者分享新形势下的投资理念与投资理财的注意事项。殷教授对20182019年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与政策取向进行了深度剖析,到场投资者对金融投资学的理论、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消费与投资融合的领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李佳律师则从专业的角度向投资者阐释了“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强调信托公司的责任义务与投资者的权利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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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浙江银监局消保处有关负责人作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题讲座,旨在教育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求信托公司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切实遵循“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恪尽职守、践行诚信,有效管理。浙金信托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张荣辉介绍了浙金信托财富业务发展历程,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财富管理的未来趋势。浙金信托作为浙江省属唯一国有信托公司,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努力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经济主要力量。浙金信托将继续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在协会的指导下,践行诚信,为投资者带去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不辜负投资者的信任与托付。

      通过分享与交流,加深了投资者对信托业的认知和理解,也解答了大家对资管新规、市场新趋势的困惑,宣传了信托行业的正能量,拉近了投资者与信托行业之间的距离,有助于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活动。信托业将继续在“一法三规”监管框架下,深入贯彻《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等相关要求,构建和谐、健康的信托投资环境,切实保护信托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信托投资者在与信托业的共同成长中获取财富增值,真正做到“践行诚信,行稳致远”。

      今后,中国信托业协会和信托公司还将持续举办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教育活动,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与监管部门、信托业协会及各信托公司更多的沟通交流机会,共同推动中国信托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